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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计罚一企业被罚630万
发表时间:2017-12-29                       文章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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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见习记者林嘉慧报道:今年以来,我市环保执法力度愈加强硬。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佛山全市前11个月共立案处理企业2千多宗,罚款金额近1.3亿元。其中,南海一家家具企业领到最大罚单,被罚630万元。
  据市环保局通报,今年1~11月,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超15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59108厂次,立案处理企业2104宗,罚款金额近1.3亿元。其中,市环保局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7宗,处罚金额860.2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6宗。
  在环保执法活动中,南海一家企业因拒不改正吃下“按日计罚”最大罚单。今年1月1日,市环保局依法对南海金宝丽家具有限公司丹灶施诺分公司“拒不改正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的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630万元。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佛山“按日计罚”罚款金额最大的案件。
  去年8月,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公司存在废气治理设施并未运行、喷淋水池设置PVC管道通往车间外等问题。因此,市环保局于去年11月对该公司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私设暗管的行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罚。然而,该公司并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因此市环保局于今年1月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此外,三水一家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未密闭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严密围挡或有效覆盖措施的行为,被环保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共计处罚35万元。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大气法规定,对于建筑施工或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及超标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四种行为,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罚款数额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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